close
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4日電)雲林縣政府草擬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,獲雲林縣議會程序會列入定期大會議程,環團今天籲請優先審查通過。 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1次定期大會即將召開,受矚目的「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」草案,已經獲程序會通過列入定期大會議程。 「抗PM2.5青年行動聯盟」等環保團體到雲林縣府訴求,籲請縣長李進勇聯合民進黨團,將禁燒條例草案列為優先審議法案,力促在本會期通過。 環團人士指出,雲林縣議會初步排定僅5月15日、18日及6月11日、12日討論禁燒條例草案,恐難獲得實質結果,盼推動列為優先審查法案。 李進勇表示,禁燒條例草案是現階段縣府要推動的重要法案,縣府當然列為優先法案處理,對於縣議會也主動與黨團溝通過,議會屬合議制,縣府尊重議會有關議程的安排。 為防制細懸浮微粒PM2.5等空氣汙染,李進勇今年1月宣示禁用生煤及石油焦,草擬自治條例,主動與議員溝通,盼草案列入定期大會議程,議會程序委員會在4月底通過列入定期大會議程。 雲林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若獲得通過,規定公告1年後禁燒石油焦、2年後禁燒生煤,從源頭降低原生汙染。10405047F599325AC5B951E
arrow
arrow

    ytx11hb35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